今天一起来看一下如何快速判断哪些属于工伤,哪些不属于工伤。
1、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
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,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,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,即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,都须依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承担赔偿责任,不因无过错而免责。
其中,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;未参加工伤保险的,由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支付工伤赔偿。
2、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
无责任补偿,又称无过失补偿,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,无论职工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,都应依法得到补偿。这是工伤保险的一项特殊原则,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。
工伤事故具有严重性、不可避免性和不可逆性,单纯追究个人责任是不合理的。考虑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遇到事故伤害,不仅身心受伤,而且会影响和中断正常的经济收入。
实行无责任补偿,能够保障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获得补偿,不会因责任问题影响本人及家庭的正常经济生活。
3、四种情况下受伤实行“工作原因”推定原则
“工作原因” 是认定工伤的核心要素。 但很多时候,职工受了伤害,由于缺乏证人证据等客观情况,是否因工作原因不清楚,如果不予考虑,职工权益将受到损害。
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权益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,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,以及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等4种情况下,可适用“工作原因” 推定原则,即在排除所受伤害是非工作原因的情况下,推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,应认定为工伤。
4、这几种情况认定为工伤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
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
患职业病的;
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
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(注意: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,不属于工伤。)
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;(注意:超过48小时死亡的,不属于工伤。)
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;
职工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。
5、这三种情况下受伤不得认定为工伤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三十七条和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有三种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:故意犯罪的;醉酒或者吸毒的;自残或者自杀的。
在这三种情况下,职工虽然在工作中伤亡,但其伤亡与工作不具有因果关系,其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和社会危害性,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,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范围。
小贴士
根据以上内容,就能快速判断大部分工伤认定问题。当然,现实情况十分复杂,不能完全 “对号入座”,在复杂疑难的情况下,还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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